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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ache 产品名称使用指南

详细完整说明见 https://www.apache.org/foundation/marks/guide

第一次和最突出的提及必须使用完整形式:名称的“Apache Linkis”用于任何个人用途(网页、讲义、幻灯片等)。 根据上下文和写作风格,应该频繁的使用完整形式的命名以确保读者清楚地了解 Linkis 项目和 Linkis 软件产品与 ASF 作为母组织的关联。 然后再后续的每个特定文档中,可以使用最简单的名称形式,即 Linkis,因为它最适合写作风格。

进一步来说:对于软件供应商或软件相关服务提供商的使用,或者当组织或组织品牌页面讨论与任何非 Apache 提供的软件产品或服务相关的 Linkis(或任何其他 Apache 品牌)时, 需要格外小心以维护Apache 品牌的独立和供应商中立的声誉。

至少在以下情况下必须使用名称的完整形式:

  • 标题或副标题,包括网页标题或描述元数据。
  • 任何主要文档部分中的第一个也是最突出的标题元素
  • 向用户显示的第一个也是最突出的标注、侧边栏或其他类型的突出显示的内容块
  • 在文档中运行或正文文本中的第一个也是最突出的用途
  • 对于图形标题或图表,名称的完整形式必须在可行的情况下在图形本身中清晰;如果没有,则必须在突出的标题标题或随附的图形说明中使用完整的名称形式
  • 对于视频内容,在标题和第一次使用,以及最后一次使用或在演职员表中的任何使用,必须是名称的完整形式
  • 还必须在页脚或明确标记的条款、法律、商标或网站内的其他常用二级页面中提供正确的商标归属
  • 对于学术或学术工作:在标题、副标题中使用完整形式,在标题、标注或其他突出显示的部分中使用第一个和最突出的引用,在运行或正文中使用第一个和最突出的引用。之后允许使用精简形式
  • 对于定期出版的媒体(书籍、杂志):确保使用完整形式的标题或副标题,标题、标注或其他突出显示部分中的第一个和最突出的引用,以及运行或正文中的第一个和最突出的引用
  • 对于个人博客作者或个人:赞赏在标题中使用完整的名称形式,以及在运行或正文中的第一个也是最突出的用途